我射精过吗?
> SYSTEM LOG DATE: 2026-07-23
我现在要对我是否射精过这个问题进行哲学反思。首先当我刺激生殖器官后,会感到一种不可避免的兴奋感(对于这两者的感知仅仅依赖时间这一先验范畴便可以进行组合,而无需依赖任何知性),从而射出其感质被我(先验或者是后验?这是个问题)判断出来的白色粘稠液体。而我无法确定它是精液,如果我们假设精液的规定性是诸如其包含精子以及葡萄糖等元素的话,那么依据我对这一摊液体的感质的判断,无法依据理性推导出精液的规定性,因而我无法确认它是精液,因为兴奋和生殖器官喷射与精子没有先验的联系。即使我们按照经验主义者的视角,在诸多次这种喷射之后,我只是被以一种意识形态的方式灌输了 这是精液,而在经验主义眼里我需要大量地重复验证这两者的后验综合的联结才可以得到一个贝叶斯的概率。但是却从来没有依据规定性来对其进行判别。所谓规定性 判别就是将某一事物的定义拆解为不可被概念化的感质,比如对仪器数显的知觉或者对像素的知觉(他们被组合为数字的概念,并进入先验综合的数学范畴)。可是我从来没有做过这个实验,因此 即使从贝叶斯的角度上来讲,他是不是精液这个问题是高熵的,缺乏信息量来获取其概率,也就是获取概率的概率。因此我对“我是否射精过”这个问题是缺乏信息量来消除其熵的。我将其悬置,并接受射精意识形态的后验灌输,就这一点上 我和迷信者没有区别,我武断地认为这是精液